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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零一章 方大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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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是觉得样式实在太难看,这小师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搞来一套无袖皮甲,又着匠人用油漆漆成大红色,上面还用白铜钉上去不少纹饰,华丽得令人发指。

这小子就是喜欢出风头啊!

作为一个战场的老人,甘辉也曾经提醒过方大洪换一件兵器。红缨枪这种武器怎么说呢,也不是不好。在江湖上与人决斗的时候,白蜡杆一抖枪花,虚虚实实,立即就能耀花敌人的眼睛,最是难防。

可是真到了尸山血海的战斗之场,所有的士卒都是全身铁甲。你的枪花抖得再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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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高手过招,生死只在一招之间。较场比试和以命相搏根本就是两回事。

此刻,方大洪手中提着一把白蜡杆红缨枪,鲜红色的红缨在风中飞扬,再配合上他年轻的满是英气的面庞,显得很是潇洒。

这还是甘辉第一次看着这个小师弟手中拿着武器。

虽然拳脚工夫了得,可身子并不健壮,腰也显得纤细,不像是个武人。其实这也可以理解,他毕竟还年轻,身体骨骼还没有长完全。

毕竟是个年轻人,方大洪今天的装扮也显得很是耀眼,头上带着一顶标准的明军将官头盔,钉上那根半尺长的铁枝上还装饰着一个染成粉色的绒球。这次北地作战,部队已经准备了将近一年,士卒们都装备了建奴八旗军样式的棉甲。这种铠甲有很长的下摆,直接拖到小腿。手腕处的马蹄袖还能放下来,盖住手背。说句实在话,建奴的棉甲确实适合这样的天气,穿在身上,就好象披了一件大棉袄。但是,却显得臃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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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会发起总攻。

“大洪……”甘辉看了看身边的方大洪,自己现在名义上的长官。

比他小七岁,虽说是自己的师弟,可在心目中就好象是他的孩子一般。

以前在福建的时候,两师兄弟也经常在一起打熬筋骨。俗话说,拳怕少壮,棒怕老狼。方大洪的拳脚工夫很是不错,二人动手过招的时候,开始几招甘辉还占到绝对的上风。可只要一过十招,自己应付起来就很吃力了,三十招过后,自己就会落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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