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自己埋在时光的烟尘里

〖别把自己埋在时光的烟尘里〗

愿我们都能成为这个时代的颜值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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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我已经23周岁,没家没媳妇,还要没日没夜拼命地努力工作。存款不多,刚好维持现状。等过几年,貌似在我结婚的时候,那票损友肯定会集体放鸽子,找各种理由搪塞又懒于到场祝贺。

前些天,有个大学同学电话里给我说:“不论我们分开多久,往来时我们感情依旧。”我们以前可是一直通信的,大学里我们是玩的很要好的朋友,现在我却不动声响地嗖的一声飞向了中国的最西边,过着最简单最纯粹的生活。

在学校里,我经常穷得不可开交,数着日子花钱,不敢吃好吃的,不敢买好穿的,怕一不留神就会穷的叮当响。

俗话说大学是个小社会,我不会给自己的虚荣找借口。一进大学,花钱的地方太多了,我在笔记本上列了清单,给自己配置一个高配置的电脑,买一些专业书籍,配备一身修身的衣服,余下来的还要考虑给MM买礼物。

过了一个星期,我拨通了家里的电话,我小声地跟爸爸要钱,他在电话里有些犹豫,顿了一下他问我:“这些都是学习要用的吗?要照顾好自己的身体。”我声音特沙哑,眼泪已经掉出来了。

那大概是因为今年的夏天比往年来的早的缘故,她决定从杭州到金城,因为是突然决定的行程,所以她没有提前预定房间,行李又比较多,她就在西站后面的巷子里随便找了一家酒店住下。

薛馨颖的突然出现,让我所有的混乱都恢复了秩序。最美不过少年时,不是少年美,而是回忆美。

我躺在床上,手机振动了一下。薛馨颖在微信里私发了一张她昨晚和我视频通话的截图。我很高兴,正是因为这样的人,留在身边的越来越少,才令自己一步一步感到情谊孤独。我原想决定反抗,可想了想,无论如何,起码自己还能在对方心里留有一席之地。

我的人生也不是一望无际的黑暗,内心的最深处,还有一丝微光,透过这微光,能隐约看到远方的幸福。

我清晰的记得她抵达金城的那天,是一个阴雨绵绵的日子。正赶上了北方的梅雨时节,一下火车,斜风吹雨扑面打来,冷冷的,薛馨颖不禁一阵瑟缩,差点打了个喷嚏。毕竟南方天气和北方天气差异太大。由于雨水实在太大,实在找不到地方,我怯生生地叫了一辆出租车,在雨水冲刷的街道上绕了将近半个小时才找到一辆出租车,一路上,到处都是灰蒙蒙水淋淋的,连那些奇形怪状

我说:“嗯,知道了。”

过了一周,爸爸才把那一笔钱打给我。我一直没问我爸那笔钱到底怎么来的。到了今天,我看到爸爸因外伤造成的腰椎急性扭伤引起的腰肌痉挛。我才恍然大悟。

可后来一切都好了。我开始赚钱了。开始疯狂地买各种奢侈品,带着一种快意的伤恨在买。我想也许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人体受损后的过量愈合。就像骨头如果断了,再愈合之后,接口处就会更加地粗壮。肌肉纤维在撕裂愈合之后,也会更加地结实有力。

还有,在金城遇到一个很好的朋友,在一家快餐店里上班,她说她不满足于现在的生活,觉得太丢人,觉得浪费光阴。简单的寒暄几句后发现原来我们之间的感情归属地早已不是当初单纯的模样。我安贫乐道地一大段言语后她还是不为所动,继续走她的下坡路。

只记得有人曾说过:“别把自己总埋在时光的烟尘里,别总遇到一些困难就像鸵鸟一样,把头埋在沙子里。”那时,我面无表情看乱世成殇。而我却在脑海里想着一个问题,那就是这衣服怎么搭配才好看。

还有,成为一个作家的最高境界是什么?是你的作品搬上荧幕,秒杀地球人无数尿点之后,让人情不自禁地评价一句,再牛逼的作家也写不出如此狗血的剧情!当然,这纯属玩笑,当作家最大的成就在于更容易把你的思想悄悄装进更多人的脑袋里。再牛逼的作家也写不出让观众尿血的剧情,只能写出这样的真爱,就是两个长得像猪一样的人还生怕对方被别人抢走!我也曾为了一次错误、一句傻话而忧虑良久,不惜为此赴汤蹈火,以求得一个理解。

如今身边朋友们结婚的不少,随礼随了很多份,对于感情空白的人来说,又是一重,新的煎熬。

现在,人心野蛮膨胀,很是聒噪。我想现在的季节出去肯定是不会被晒黑的。

截至目前为止,我到现在还没有等到那个人的出现,这无疑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

记得那群损友曾经信誓旦旦的说过:“你结婚,我准到场,一定给你备份大礼。”

是谁泼墨了曾经残缺的语言,又是谁勾勒出了一个跌宕的夏天。

我不知道怎么描述当下的心情,在浮华悲伤的孤独城市里看着他们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时间无所顾忌的肆虐那座城市里的每一寸繁衍生息的热浪,降临在你我之间汇聚成灾,鲜红性的灾难犹如铺天盖地的雨水也无法浇灭这场注定无法回头的焚烧,笼罩在黑色幕帘背后血腥的纷争,终究听不见任何的序章上演。

有一个女孩,一直让我很期待,我其实完全不了解她,我和她连一点交集都没有。很多人都是带着自己的故事从遥远的地方过来悄悄地驻扎在一些人的世界里,期待着,怀念着。但是,我始终无法忘记她。

薛馨颖是我高中时期的同学,平时和我说话见面只是机械性地打招呼。到了现在我们却是很要好的朋友,当然她也常常在没有人的时候很汉子,我只是在微信上随便说说她就一下子从繁华的大城市杀回小城。

六年前,她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腼腆小姑娘。当时她从甘肃的小城市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考到浙江。满脑子都是对那座繁华大城市的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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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些人,久久无法忘怀。好想听到那声“老师好。”期待见到久违的面孔,听到久违的声音。

多么想让那座城市的雨水洗刷掉所有的尘埃,寻觅光线垂直照射,寻找梦开始扬帆起航,起床晨跑顺便披件外套在教学楼底下集合的地方。

我曾在作文比赛中提到过,我和清华北大的关系很暧昧,可我们不曾相识;现在,我和世界500强企业的关系也一样。

对于我这种没有上过大学的人来说,名校就是我的初恋,就算全世界抛弃了我,至少它不会,因为她和我的关系比较暧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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