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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好哥们兰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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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轩洗了洗手,走过去和他握手道:“很高兴见到你,扎克。”

兰多夫赞叹道:“你好,他们都和我见过面了,说你在里面给大家准备中餐,所以我过来看看,我尝了很好吃,比纽约的中餐馆还好,离着好远就闻到香味。”

怎么感觉像是一个吃货被香味引过来了?周轩介绍说:“这是我的女朋友,聂语嫣。”

“你好,你真漂亮。”兰多夫用僵硬的中文说,把两人都逗乐了。

“扎克,你会说中文?”

“只会一点,纽约有很多中国人,我不打扰你们,一会儿出去聊吧。”兰多夫打了个招呼就走了。

周轩对兰多夫第一印象很好,不像传闻中的那么可怕。他不像混蛋,毒品贩子,而是个长相很有喜感的大胖子,让人一看就想笑。就算懒惰点,他也不过是一个人,能掀起多大风浪来?他在纽约一年,尼克斯就想方设法想抛售他,使得他被妖魔化了。

弄完最后两个菜,周轩和聂语嫣脱下老尼尔森家的厨师衣服,换上来时的衣服进了大厅。

杰克逊带头道:“大家静一下,让我们为在生活中同样无私的周轩和她的女朋友鼓掌,谢谢。”

百乐餐跟制差不多,老尼尔森觉得很不好意思。周轩微笑道:“准备晚饭,不用担心,对我们来说,这不是很麻烦,我的目标是大家都吃好。”

对美国人而言,做饭可是件很麻烦的事,或许用做实验来形容更合适。天枰,计时器,温度表,量杯,量勺,厨房里都配备着。中国人在烹饪上,看的是成色,凭的是感觉;而美国人本着科学的钻研精神,都把烹饪都量化了,乐此不疲的在厨房里搞实验。什么都得量,烤个肉都得看温度,有计时器。在美国,加热罐头汤、微波一下比萨饼、把蛋黄酱涂抹到面包片上,就叫做饭,而他们觉得那都很麻烦。在午餐和晚餐中,最流行的是三明治加汽水。

看到周轩和聂语嫣的配菜速度,老尼尔森和孙女都很惊讶。在做菜之前,先配好,动手的时候会更有效率。这完全是饭店里的做法,聂语嫣也很佩服周轩,她虽然学了烹饪,却没有在饭店干过。周轩是跟周高卓学的,熟悉厨师的工作流程,非常专业。北城的工作流程他也记在了心里。因为是爱好,他也从来不觉给人做饭是什么丢人的事。

约好的时间是下午6点,球员们陆续到来了,周轩也开始动手做菜。他本来只想自己完成,但聂语嫣坚持要帮忙,于是更有效率,一道道菜很快就上桌。

过了一会儿,一个大胖子进了厨房,正是兰多夫,看到周轩,憨厚的笑道:“太神奇了,真的是你在做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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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好哥们兰多夫! (第1/3页)

“嗨,教练,这是我的女朋友聂语嫣。”周轩拉着聂语嫣的手做介绍时非常自然,心里有种小小的幸福感。

“您好,很高兴见到您。”聂语嫣行礼道。

“欢迎、欢迎。”老尼尔森带着孙女艾米丽笑脸相迎。

周轩开始从汽车后备箱大包小包往外搬食材,老尼尔森一愣道:“你们怎么带这么多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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